《不忘交通安全  致家长一封信》一一一海浪学校

秋林
创建于2024-10-14
阅读 431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尊敬的家长:

    近期省内发生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重大交通事故。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为此,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

一、切实做到“五严禁两必须”:

    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严禁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严禁乘坐超速超载车、无牌无证车,严禁乘坐黑校车、报废车等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车辆。

    骑行过程中必须佩戴头盔,乘车过程中必须使用安全带。

二、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教育,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希望家长与学校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并做到以下建议:

    1、如果您家离校不远,建议您鼓励孩子步行上下学。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右侧通行。

    2、如果您家离校较远,孩子需要乘车上下学,建议您选择校车,或证件齐全,牌照完备,有营运手续的车辆让孩子乘坐。

    3、严禁让孩子乘坐无证、无牌、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农用车、改装车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车辆上下学。

    4、严禁让孩子乘坐超员、超速和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车辆上下学。  

    5、严禁中小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

    6、经常教育孩子,要在车辆停稳后、按时有秩序安全的上下车,不在车内拥挤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杂物。

    7、希望您按时接送孩子。

三、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经常提醒孩子做到: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

    2.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

    3.不在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

    4.骑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应该佩戴头盔。

    5.乘坐家庭乘用车或大客车时系好安全带,不坐副驾驶座。

    6.不让孩子单独外出。外出探亲访友时,不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

    要求我们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做到常提醒,勤督促,同学校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抚顺县海浪乡九年一贯制学

            2024年10月14日

阅读 431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