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寺街道医保缴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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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寺辖区全体居民注意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现已全面启动。缴多少?如何缴?一起来看看吧!

 01参保缴费对象

具有辖区户籍或取得辖区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均可参加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

 02参保缴费标准

2024年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低保对象缴费金额为110元)。

03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20日

温馨提示:请您尽早在集中缴费期间完成医保缴费,以免耽误您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04特殊人员参保资助政策

全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对部分人员参保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参保资助资金由财政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解决。可享受多重身份参保资助的参保人员,只能按一种身份享受对应的参保资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一)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资助金额每人400元;

(二)低保对象定额资助,享受资助后个人承担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

    

05参保缴费待遇享受

(一)一般人员待遇享受

    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至12月31日。

(二)部分特殊人员待遇享受

1.职工医保断保人员

    参加职工医保期间发生中断参保后需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应中止原参保关系后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从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至12月31日或再次变更日。

2.新生儿参保

(1)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从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超过90天后缴纳的,待遇享受期从缴费次月起至12月31日;

(2)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的:

a、享受出生当年待遇,90天内缴纳当年费用,待遇自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

b、享受次年待遇,90天内缴纳次年费用,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c、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保费的,按一般人员参保缴费享受待遇;

(3)新生儿出生死亡的,且监护人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为其参保缴费的,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3.大学生参保

(1)以学籍为依据,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所在地居民医保,鼓励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参保缴费后,自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至当年12月31日。毕业后参与职工医保或迁出陕西省迁入外省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4.其他人员参保

(1)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需参保且允许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后,待遇享受从缴费次月算起;

(2)受资助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缴纳的不享受资助政策,按标准缴纳后享受资助身份待遇,享受期从缴费次月算起;

(3)参保年度内动态身份变更人员,身份变更次月起享受身份变更后新身份对应待遇。

    

06参保缴费流程

已参保登记的居民可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方式缴费,也可到开办代收业务的商业银行柜面办理缴费。

07职工医保余额代缴

职工医保余额

代缴城乡居民医保

       (一)用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陕西医保”小程序或通过手机软件商城搜索“陕西医保”APP。进入APP/小程序后,

       (二)在首页选择“家庭共济绑定”,进入绑定界面后阅读告知书,填写被绑用户的身份信息,签订承诺书后完成绑定。

     (三)选择需要代缴的用户,点击代缴按钮,方可进行个账代缴。(注意:刚参保成功的城乡居民参保人请在四个小时之后再进行代缴)点击“提交”后出现“成功”即是缴费成功。

08特别提醒

按照有关部门最新规定,未在集中缴费期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补缴期完成缴费后,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3个月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09特别提醒

      为父母参保,尽一份孝心;为儿女参保,献一份爱心;为自己参保,享一份安心。为确保您顺利参保,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请社区全体居民朋友抓紧时间参保,为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健康、家庭幸福增添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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