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典型事迹之四:陈学童 龙口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阿杰
创建于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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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学童扎根基层30年,利用自己从事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优势,做好基层法律服务与企业调解的结合文章,热心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优质服务,为基层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他领导的龙口市商会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调解委员会”称号,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基层调解示范单位”;被山东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确定为全省首批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同年又被山东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10年来,共调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件623件,调解标的额达8000万元,成功率达95%。


  他提出了“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商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移”的工作目标,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结合多年调解工作经验,探索建立了商事调解工作“四项制度”,即矛盾跟踪排查调处制度、重大纠纷快速报告制度、商会民调信息交流制度和部门配合联动制度;创新了商事调解工作“五项机制”,即调前证据保全机制、伤残等级协商确认机制、赔偿款先行支付机制、调解协议履行保障机制和在劳动合同中设立调解程序前置机制,创新的这种商事调解模式先后在全省做经验推广,并以《发挥商会调解职能,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商会人民调解的特点和运行介绍》《典型调解案例分析》为课题受邀到烟台、泰安、徐州等地市做辅导讲座。2021年7月在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社部四部门联合举办的全国商事调解工作推进会议上,作为全国唯一基层商事调解组织代表做了典型推广发言,受到了参会领导的充分肯定;2022年6月与烟台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负责同志一起,作客山东台周末说法,讲述为职工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故事;2022年10月应邀参加了全国工商联法律部举办的线上商事调解座谈会,创新提出了在劳动合同中增加“约定调解程序前置”条款,把矛盾压缩在基层,减轻劳动人事仲裁和法院审判压力的观点引起了大家的共鸣。2023年10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为了适应新时代调解工作,使商会服务工作更加具体化和现实化,率先实现了商会调解在全市全覆盖;在龙口市商会会员企业中设立企业调解员并亲自编教材组织培训,目前龙口商会调解工作运行规范化、高效化,深受企业和群众的欢迎;与龙口市人民法院合作,在法院设立了“市商调委驻法院工作室”,协助调处企业会员之间以及会员与员工之间产生的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根据企业特点,制定完善统一的《劳动合同》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并在会员企业推行,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有章可依、有制可循;依托商会创办了普法宣传刊物《商会调解之声》,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将当前法律动态、企业管理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和该调委会办理的成功案例定期报道,截至2023年8月共出版《商会之声》179期,发行数量8万余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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