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群腐集中整治 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小赖
创建于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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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整治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纵深发展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干部是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力量,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正风反腐一起抓,下大气力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真实感受到组织的关爱就在身边,社会的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践行人民至上,厚植为民情怀。中国共产党来自于人民,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我们要充分理解领会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人民的危害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部署要求上来,把群众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确保群腐集中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整治顽疾。坚持问题导向是确保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精准定位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群腐集中整治有力有效的关键因素。‌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农村集体“三资”、工程招投标等领域,瞄准民生“小切口”、紧盯群众“身边事”,顺应群众需求精准开展监督,在线索处置方面要果断处理,迅速突破,坚持正风反腐一起抓,重点清除消极腐败现象,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突出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底线。警示教育是促进党员干部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的重要方式,也是党员干部强化底线意识、增强政治自觉的重要手段。我们要以典型带动,突出正反面典型对比,加强警示教育。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认真总结,挖掘案件背后的根源问题,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对照自身自查自纠,以反面典型警醒人,以正面典型引领人。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过实地学习,筑牢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将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廉洁自律的践行者,进一步巩固群腐集中整治成果。

    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唯有践行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警示教育“三措并举”,才能让人民群众真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才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真正提升!‌(抚市镇人民政府 赖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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