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1日,城西第五小学开展了一场特殊的模拟法庭活动——“校园欺凌”。501班的同学们分别以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等角色以樊科含,胡依冉校园欺凌为素材进行模拟庭审。
剧本正文
(书记员黄晨曦宣布开庭)
黄晨曦:请全体起立!现在宣布开庭!请审判员入庭!
(刘法官和李法官步入法庭,就座)
黄晨曦:请坐下!
刘法官:现在核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身份。
(审判员逐一核对身份)
李法官:本案由审判员刘法官、李法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黄晨曦担任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程序法》的相关规定,本庭受理了由原告胡依冉提起诉讼,被告人樊科含涉嫌校园欺凌案件。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姜检察官:下面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樊科含因在校园中殴打胡依冉欺凌一案,险些造成严重后果,涉嫌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罪。
(被告人陈述)
樊科含:我当时是很生气,一时冲动,我现在真的很后悔。
(公诉人发问)
姜检察官:樊科含,你是否知道殴打他人是犯罪行为?
樊科含:我知道,但当时只是一时冲动。
(辩护人辩护)
张律师:我认为被告人是初犯,且主观恶性不大。他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他们还是在校学生,希望法庭能给予从轻处理。
陈律师:我也认为被告人值得宽恕。他年轻,容易冲动,但现在已经认识到错误。希望法庭能考虑他的未来,给予适当的惩罚和教育。
(法庭辩论)
刘法官: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公诉人、辩护人,请就本案的定性、量刑等问题发表意见。
(公诉人、辩护人进行激烈的辩论)
(审判员评议)
李法官:现在休庭十分钟,合议庭进行评议。
(审判员们退庭进行评议)
(继续开庭)
刘法官:现在继续开庭。合议庭经过评议,认为被告人校园欺凌原告人险些造成严重后果,已构成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罪。但考虑到他年轻、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给予从轻处理。判处樊科含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同时,要求他们在缓刑期间接受社区矫正,加强法制教育。
(宣判)
李法官:本庭宣布,本案审理终结。请法警将被告人带离法庭。
(法警杜绍淳和邵润泽将樊科含带离法庭)
黄晨曦:请审判员退庭!
(审判员们退庭)
黄晨曦:本次庭审结束,谢谢大家!
模拟法庭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他们不仅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更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许多学生表示,这次活动让他们对法律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刻的认识,今后将更加注重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努力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编辑:郑聪聪
一审:周雪花
二审:吴雪莉
三审:应红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