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原则,遵循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语言文字工作的内在规律,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创建工作。
2022年5月23-27日,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组成语言文字工作复检评估组对我旗各中小学进行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复检工作。5月23日上午,我校迎来评估专家组的验收工作,参与我校评估工作的组长是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股长李东泽,评估组成员有教育研修中心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杨志美,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科员张宏瑶,大杨树第三小学副校长郭艳丽。
本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初检工作流程如下:
一、汇报会
(一)陪同人员介绍评估组成员,受检单位负责人介绍与会人员;
(二)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三)学校主管领导做工作汇报。
二、评估组分组活动
(一)查阅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档案资料;
(二)检查学校网页及校园名称牌、标示牌、指示牌、宣传栏、电子屏幕、标语等环境用字;
(三)随机抽查师生员工用语。
一、汇报会
(一)陪同人员介绍评估组成员,受检单位负责人介绍与会人员;
(二)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三)学校主管领导做工作汇报。
二、评估组分组活动
(一)查阅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档案资料;
(二)检查学校网页及校园名称牌、标示牌、指示牌、宣传栏、电子屏幕、标语等环境用字;
(三)随机抽查师生员工用语。
大杨树二中校园标牌
本次评估组的评价与反馈既是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认可与肯定,也为以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与目标。我们将依据检查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补充,完善佐证材料。我们将继续贯彻“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工作方针,积极配合旗教体局和语委办的工作,进一步扎实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创建和谐校园,为营造良好规范的校园语言文字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编辑:李继海
审核:宋立祥
供稿:校办
图片: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