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学生欺凌再致全体家长的一封信

迎春中学
创建于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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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也是社会、家长最殷切的期待。然而近年来不时出现的学生欺凌事件,却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

       为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现特致您《预防学生欺凌再致家长一封信》,让我们家校共育,一起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以下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发生在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欺压、侮辱,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欺凌行为。

孩子出现这些异常行为需引起警惕

◆ 突然不愿上学

       原本并不排斥学校的孩子突然表现出不愿上学的倾向,可能是学校里出现了一些令孩子烦恼,不愿面对和处理的事情。


◆ 无端情绪变化

        孩子放学回家后闷闷不乐,有厌学的念头,原本活泼开朗的孩子突然变得阴晴不定,可能是学校有什么事情影响着他。


◆ 抱怨有同学针对他

       这是孩子寻求帮助的信号。家长可提供一些可行的方法教孩子试着缓解这种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加以询问,或者把同学请到家里来玩,不经意地聊聊天。


◆ 身上出现伤痕

       孩子从学校回来后全身脏兮兮,身上还有伤痕,一看就是打斗造成的,但孩子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小心伤到的。千万不能忽视。


◆ 行为异常

       如果孩子情绪特别不稳定,一点小事就能引起很激烈的反应,如特别粘人、拒绝去学校、非常胆小怕人甚至有自我伤害倾向等,建议家长去学校了解情况。


◆ 睡眠出现问题

       失眠、噩梦、尿床等问题也可能是孩子遭受校园欺凌的表现之一。


预防校园欺凌家长应该怎么做? 

防范校园欺凌需法律体系支持保护

应对校园欺凌我们也需要熟悉相关法律

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家人

让悲剧不再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让我们共同守护每一个青春,

让校园成为孩子们快乐成长的港湾!

家长必读丨孩子外出要做到:“五告知”

        对于周末与假期安全,家长要落实法定监护责任,一般说家长要对孩子外出情况“四知”:

“知去向、知内容、知同伴、知归时”。

从交通安全来讲,还要知道孩子怎么去。

        所以,我校把“四知”完善为“五知”。家长对孩子外出要做到“五知”,即知道孩子“去哪里、干什么、和谁去、怎么去、何时回”。

        家长要关心孩子喜好,关注孩子行踪,既不能严格管控,又不能放任自流。孩子外出,要主动告诉家长情况,注意外出安全,记住出门“五告知”。

1.告知家长去哪里

        不要去野外水域;不要到铁路及沿线、交通干道上玩耍;不到高压线等电力设施处玩耍;不到涵洞、不明山洞、废弃建筑物等处玩耍;不到网吧、酒吧等不宜未成年人去的场所;不到其他有危险容易导致意外伤害的地方玩耍。

2.告知家长干什么

        不到野外水域游泳和水边玩耍;不打架斗殴;不抽烟饮酒;不攀爬高大建筑、设施;不玩火;不到远离村居的荒山野岭;不实施其他危险行为,更不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3.告知家长和谁去

        不能与品行不端、游手好闲的不良人员交往;不宜在家长不知情况下带年幼的弟妹或其他小孩子外出,因为幼小的孩子遇到危险我们难以处理;与伙伴外出,要伙伴把外出的事告知他们的家长。不轻易约见,特别是女孩不约见“网友”。

4.告知家长怎么去

        记住外出注意交通安全,不得骑电动车,不得驾驶机动车。不得乘坐“黑出租”外出。乘坐其他车辆也要注意安全。

5.告知家长何时回

        外出告知家长预计返回的时间,届时没有返回的,要及时告知家长情况并确认返回时间。不得晚归,特别是不得晚上很晚才回。更不能半夜外出不归。

        自己想去干什么事,可能存在危险,难以实现的,可与家长协商,由家长陪同。谨防因疏忽大意或盲目自信导致意外伤害。

让我们共同守护每一个青春,

让校园成为孩子们快乐成长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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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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