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陵水县定点医疗机构集采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推进国家集采第四批结余留用政策落实,2024年10月11日下午,陵水县医保局在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举办国家集采第四批结余留用政策培训会,此次培训邀请省医保局业务骨干陈彦森进行讲解,县社保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16家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骨干参训。
此次培训结合国家、省关于国家集采药品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的文件规定,对结余留用政策的实施范围、计算公式、测算方法、数据提取、集采专项考核指标、评分标准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和培训,规范了结余留用考核工作流程,统一相关考核数据口径。
通过此次培训,定点医疗机构网采负责同志对集采政策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熟悉,掌握了结余留用资金和网采率相关数据提取和测算的操作流程。
下一步,陵水县医保局将严格按照国家集采第四批结余留用政策规定,加快我县国家集采第四批药品结余留用工作进度,落实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按规定及时结算激励资金,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确保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