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童’行    快乐成长”

安全法治教育宣讲活动纪实

滦州市第三幼儿园

三幼 磊磊老师
创建于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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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切实增强师幼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滦州市第三幼儿园2024年10月11日邀请滦州市新城派出所姜警官、宁警官走进幼儿园开展“与法‘童’行,快乐成长”的安全法治教育知识讲座。 


宁警官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制作了ppt、通过观看动画、真实案例,重点向幼儿讲授了什么是规矩;常见的犯罪行为;报警电话、急救电话等三个方面的内容。此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效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我园幼儿健康成长筑牢了法律安全防线。

01 什么是规矩

宁警官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做任何事都要有一定的规矩、规则,否则无法成功。告诉幼儿一定要遵守规矩,无论是法律还是生活,要自觉养成遵法守法好习惯。

02 常见的犯罪行为

宁警官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讲解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犯罪行为,其中有故意伤害罪、猥亵罪、扫黑除恶、抢劫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强调了法律的重要性,引导幼儿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讲座内容丰富,贴近幼儿生活,孩子们认真听讲,积极参与互动,宁警官亲切生动的语言赢得了孩子们的阵阵掌声。

宁警官还从犯罪案例引出欺凌事件及应对方法,引导幼儿知道推人、骂人、抢东西等的不好行为就是校园欺凌。宁警官还教育幼儿遇到欺凌要勇敢说“不”并及时告诉老师和爸妈,平时和小伙伴友好相处,不欺负别人也不让自己被欺负。幼儿学会了自我保护避免受伤害,培养了善良品德和良好社交能力,为他们的未来奠定坚实基础,让他们成长得更自信、勇敢、善良。

03 报警电话、急救电话

最后,宁警官结合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的危险,向幼儿讲解了急救电话、报警电话的使用方法及重要性并提醒小朋友们,要正确使用报警电话,骚扰110可是违法行为,请把“生命热线”留给有需要的人。

教师代表王晶,幼儿代表徐一如代表滦州市第三幼儿园对蒋警官和宁警官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两位警官讲解的法律安全小知识,并表示以后一定做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幼儿的安全知识,增强了师幼的法治意识。对“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幼儿的安全一直是家长、幼儿园、社会最牵挂的事,我园也将继续加强教育安全工作,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为幼儿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法治教育小知识

    请小朋友牢记以下内容:

    1. 熟悉自己家庭成员的手机号码,家庭成员的名字。

    2.熟记自己所住城市和小区的名字。

    3.学会辨认警察、军人、保安等穿制服人员,遇到困难时优先向这些穿制服的人求助。

    4.寻找身边的工作人员叔叔或阿姨,拨打110 电话求助。

    5.遇到危险大声呼救。

    6.不和陌生人说话。

    7.不吃陌生人的食物。

    8.不随便给陌生人开门。

    9.外出紧跟爸爸妈妈。

编辑:郑磊

审核:贾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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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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