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实验小学幼儿园资助政策及资助流程

咸咸
创建于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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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及顺利实施,切实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管理工作职责,使幼儿资助工作得到落实而有保障,现将资助政策和资助流程分享给大家,资助政策及资助流程如下: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学前助学金:学前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2.学前免保教费:以下7类①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儿童,②孤儿,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④重点困境儿童,⑤残疾儿童,⑥低保家庭儿童,⑦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免除保教费。

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学校“三级”认定、

“两级”公示工作流程

1.班级评议:通过对申请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核查,班级评议小组对学生自评情况进行修正,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年级认定小组审核。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系统” 核对申请学生(特殊群体学生不需核查)家庭情况。

2.年级认定:年级认定小组汇总、审核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复核修正学生自主测评指标量化分值,统筹各班级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档次,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模版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3.学校审批: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年级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分值,统筹各年级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报学校评审小组。


学校资助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学校各级认定机构应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认定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认真履责,做到公平、公正,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确保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资助。

3.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者,应及时取消其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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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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