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学校实际,确定了11项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内容:(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六)校园内外欺凌学生行为;
(七)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非法侵占校园,闲置校舍,校田地等学校资产的行为。
(十一)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