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新时代中国的民主实践与创新

王璐清
创建于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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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长汀县教育局 王璐清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不仅标志着我国民主理论与实践的又一次飞跃,也为世界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民主范式。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继承与发展,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的现代转化,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独特优势。

        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民主方向正确。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展开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这种制度安排确保了民主发展的正确方向,避免了西式民主中常见的政党轮替带来的政策波动和不确定性,使国家能够在稳定和谐的环境中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强调协商民主,凝聚社会共识。协商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通过对话、讨论和协商来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汇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形成最大公约数。无论是国家层面的重大决策,还是社区内的日常事务处理,协商民主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增强了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探索民主监督的新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全过程人民民主还重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维度的监督体系,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形成了相互配合、协调统一的监督网络,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服务水平。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适应中国国情、符合时代潮流的民主形式,它不仅提升了中国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也为其他国家探索适合自身条件的民主之路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启示。在全球化的今天,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正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关注,成为人类民主事业发展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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