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项目 1:免保教费
资助对象: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在园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
资助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免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部分,幼儿园可按规定继续向幼儿收取。
办理流程:每年 9月30 日前,符合条件的幼儿及幼儿家长应主动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递交《山东省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申请表》。所在幼儿园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保教费免除手续。
资助项目 2:政府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200元。具体分为3档,1档 1000元, 2 档 1200 元,3 档 1400 元。按学年评分 2 个学期发放。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 日前,幼儿家长依据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幼儿园提出申请,递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山东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经幼儿园认定、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