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园内贫困幼儿资助政策,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我园积极开展贫困幼儿资助政策宣传活动。2024年10月9日各班级通过家长群,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一位家长了解学前教育资助的项目、对象、标准、办理流程等资助内容,确保幼儿园资助工作家长知晓率达到100%。
01·幼儿资助对象
幼儿园3-6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脱贫家庭子女、脱贫不稳定家庭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孤儿、残疾儿童、优抚对象子女、家庭遭遇突发变故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02.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情况。
3.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4.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03.认定程序
(一)提前告知
幼儿园通过班级群、平台宣传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监护人宣传本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发放《陕西省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个人申请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学生监护人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学校认定
学校根据学生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学校可采取信息比对、家访、个别访谈、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四)结果公示
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及时撤销公示信息。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学校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五)建档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教育资助,温暖童心
临潼区骊山新家园第一幼儿园
会积极践行教育资助责任
进一步宣传学前资助工作
不断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
一如既往贯彻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
为幼儿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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