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的征程中,乡村振兴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意义。它不仅关乎农村的发展繁荣,更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民族的伟大复兴。但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过程中,也发现一些腐败与不正之风。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的神圣使命,必须强化监督,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廉动力”。
一是筑牢纪律防线,守护乡村清风。乡村振兴的每一步,都离不开纪律的约束和保障。我们要筑牢纪律防线,将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乡村振兴的各项政策、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乡村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败行为,共同守护乡村的清风正气。
二是深化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地生根。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监督是否到位。我们要深化监督检查,紧盯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和问题,防止政策被截留、挪用或滥用。同时,要加强与乡村振兴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有效实施,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三是推动制度建设,构建长效监督机制。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构建长效机制来保障其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要积极推动制度建设,完善乡村振兴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项目监管、资金管理、信息公开等制度,确保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同时,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通过构建长效监督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四是激发内生动力,汇聚乡村振兴合力。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民,只有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才能汇聚起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我们要在监督中注重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发展观,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创新意识。同时,要加强与农民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让他们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通过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汇聚起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共同推动乡村的全面振兴。
乡村振兴的号角已经吹响,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强化监督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廉动力”。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打造美丽、富裕、和谐的乡村而努力奋斗!(龙岩市长汀县大同镇 黄圣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