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秉持老百姓痛恨什么、厌恶什么、就打击什么、铲除什么的初心,不断推动“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使得黑恶势力得到有效铲除,社会治安环境显著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始时间
2021年2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正式转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点任务
着重建立健全六个方面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四是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五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六是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
“四书一函”
监察建议书、纪律检查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
“12337”平台
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对收到的群众举报线索实行全流程自动化处理,实现统一分流、交办、督办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