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朋友:您好!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校共建的目标,孩子的安全关系到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随着社会上车辆使用的增多,交通安全牵系万家。由于儿童应变能力差、道路交通法规意识不强,在道路上骑车很不安全。学生因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让人担忧。为了您的孩子安全,请仔细阅读以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十六周岁不准在道路上骑电动车。对于小学生而言,未满12周岁在道路上骑行车辆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小学生在道路上骑车的危害:
1、很多小学生骑车是出于好胜、攀比心理,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些小学生骑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5、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车辆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现就我校关于骑行自行车、电动车提出以下要求和措施:
1、因在校孩子都未满12周岁,禁止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或在道路上玩耍,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凡是发现在道路上有骑自行车、电动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希望广大师生家长监督。
3、家长在带孩子外出时要起到榜样作用,佩戴安全头盔、不抢红灯、逆行,遵守交通法规。
希望家长朋友监管好自己的孩子,自觉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要求。让我们家校合力,共助孩子健康成长。
陶庄镇夏庄小学
202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