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要知于心、立于身、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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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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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从2014年首提“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到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再到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应学“深”、悟“透”、用“活”党员纪律,切实做到知纪于心、立纪于身、化纪于行,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学“深”条例内容,在“识变从宜”中知纪于心。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情况日益减少,但“明知故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打擦边球”等违规违纪现象仍偶有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仍屡禁不止。纪律规范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广大党员干部更要树牢“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的意识持续学习纪律规矩,用最新党纪知识强化思想武装。要把握学习方式方法、抓住学习重点要点、厘清党规党纪要求,及时重温未改条例、掌握调整条例、熟悉新增条例,学懂弄通何事该干、何事能干、何事不干,切实做到既“温故知新”又“学新知新”,让纪律规矩成为心灵深处的“压舱石”。悟“透”主旨要义,在“心知其意”中立纪于身。当前,我国已迈入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新的风险与挑战要求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必须做到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迈步新征程,党的纪律内容日益完善、学习要求推陈出新,但自始至终未变的是“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党纪学习教育的开展充分展现出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释放出自我革命、刀刃向内、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应当深刻领会党规党纪“严”的主基调,将自身置于规矩当中,时刻保持对党纪的敬畏之心,准确掌握其“严”的精髓要旨,严守政治纪律、严化规矩意识、严格自身要求,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让纪律规矩成为立身处世的“加压泵”。用“活”规定要求,在“反躬自省”中化纪于行。实践和案例反复告诫我们,学深悟透是首要前提,实干笃行更是关键所在,要有“知行合一真功夫”,不能“光说不练假把式”,只有做到知行合一、落到实处,才能提高执纪效果、更好发挥党纪作用,凝聚起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大联合大统一的磅礴力量。广大党员干部应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将党纪学习教育贯通于工作生活中,将其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在平常,结合实际情况理解党纪内涵、把握党纪要求,将铁的纪律“活化”为工作动力和行动指南、“活用”在日常习惯和自觉行动,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不畏浮云遮望眼”,让纪律规矩成为干事创业的“指挥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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