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对县委主要领导2024年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责任单位:所涉县直部门)
二、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相关工作开展督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凤冈分局、各所涉单位)
三、对农村土地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开展督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四、对综合执法机改后过渡期的衔接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责任单位:县委编办,配合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持续对新建至前庙农村道路项目征拆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责任单位:新建镇、永安镇;县交通局)
六、完成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安排的其他督查事项。
编辑:向洪燕
初核:田 雨
审核:刘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