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

小柯5757
创建于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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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肩负着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部署今年主要工作时指出,“坚持个案查处与系统整治相结合,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相比其他领域,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重点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往往腐败易发多发,不仅侵蚀党的肌体、损害党的形象、伤害党群干群关系,更会破坏公平正义、影响发展环境、积累风险隐患,成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拦路虎”“绊脚石”。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腐败,是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长期性任务。

        重点领域必须重点整治。由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利益诱惑大,重点领域往往是廉洁风险的高危区域。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就要吹开浮土找裂缝,善于从异常现象背后发现隐藏的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抓住关键,坚持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紧盯国企“一把手”、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明确监督的“人”和“事”,确保重大事项经班子研究决定,严格贯彻“一把手”末位表态,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发生。坚持风腐同查,对违规吃喝、滥发福利、讲排场、拉圈子等顽瘴痼疾严查严治,严厉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铲除国资国企领域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化国资国企领域治理。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既要在“惩”字上下功夫,也要在“治”字上做文章,做到“惩”“治”结合、系统施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防范风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牢“全周期管理”理念,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建立健全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的治理机制,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持续推动制度落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健全重点领域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长效机制,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促教,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根基,努力实现从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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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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