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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手拉大手 交通安全行”——永善县丽师特幼儿园交通安全家长告知书

创建于10-01 阅读2112

家长告知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安全出行,人人有责,随着秋季学期开学的到来,为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好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家长及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积极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同时全力保障幼儿入离园途中的出行安全,下面这份交通安全温馨提示,请家长们查收!

一、请家长自觉不购买、不驾驶、不使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搭载儿童,确保孩子出行安全。

二、不乘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黑车,不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三、不开无牌车、报废车、拼装(改装)车。

四、杜绝三轮载货摩托车违法载人。

五、绝不在驾驶座位及后车厢上载人。

六、不闯红灯、不随意变道、不超速行驶,不乱停乱放,行经叉路口时提前开启转向灯,“一看二慢三通过,不争不抢防事故”。

七、不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八、加强对孩子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养成良好的出行、乘车交通习惯。

九、争当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宣传者,影响身边的亲人朋友,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和其他违规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实现文明安全出行。

十、“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一盔”:在骑行摩托车、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驾乘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一带”: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安全无小事,请家长们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做幼儿践行文明的表率。让我们携起手来,全力合作,共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孩子营造一道安全防线。

交通安全宣传

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出行的幼儿及家长请注意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并做到各行其道,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驾乘汽车出行的幼儿及家长注意系好安全带,特别注意上下车时的车门安全,警惕“开门杀”。

耐心叮嘱    安全出行

请家长不要乘坐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汽车、电动汽车、三轮车等;并叮嘱孩子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车窗外;下车时注意观察左右往来车。

安全第一 拒乘“黑车、超员车”

幼儿上下学,安全第一,请广大幼儿及家长自觉抵制“黑车.超员车”,杜绝乘坐三轮车、农用车等违规载员的交通工具。

各行其道    安全过马路

走路要集中注意力,切勿在道路上看手机、嬉戏、打闹,不做“低头族”;横过街道时要走人行横道,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不在汽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要翻越隔离护栏。

文明乘车,

不仅是为了城市的文明形象,

更是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每个人都应该遵守公共交通规定,

让我们从个人做起,

规范自身行为,

携手共建平安校园,

让我们的孩子永远平安快乐成长!

永善县丽师特幼儿园

202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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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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