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镇中学关于禁止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致家长一封信

星星
创建于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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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您好

        近日,天气转暖,发现很多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没有安全保护意识,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希望家长们周知,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剎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而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最新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中小学生由于年龄较小,生理和心理条件均不适合驾驶电动自行车,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轻则会给学生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重则会给家庭的幸福带来无尽的痛苦。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校也有很多学生违规骑电动自行车上学,在大街上游逛,再加上学生所处的年龄和心理特点:寻求刺激、攀比、装酷,对自己和他人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请广大家长对此要有足够的重视,不能有丝毫的马虎疏忽和侥幸心理,同时加强对子女日常行为的监督和指导,帮助孩子从小养成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家长要教育子女遵守法律法规,为了孩子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家长要加强对孩子日常行为的监督、教育和指导,指引孩子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

        为了孩子的安全和家人的幸福,同样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严格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不规范骑行电动车。学生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我校一直不遗余力地对学生进行各项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学会自我保护,珍爱生命。 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希望各位家长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加强监管,杜绝孩子骑电动车上下学。

       以上要求,希望得到您的积极配合,把孩子们的日常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饶河县西丰镇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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