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银行保险机构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部门相继出台制度规定,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实行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对易出现纠纷的渠道、产品和人群等重点领域的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予以记录。在此,山西银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
一、知悉实施可回溯管理的范围
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主要是银行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方式采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记录和保存有关销售过程的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消费权益可保障。目前,实行可回溯管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国债及实物贵金属,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纳入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简称专区“双录”)。除此之外的理财及代销产品,均应实施专区“双录”管理。
(二)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的(包括利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自助终端等设备销售的),需要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通过其他销售渠道,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或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应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
(三)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应实施全险种全过程录音;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依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的有关规定开展可回溯管理。
二、了解可回溯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专区“双录”管理提出了系统性的规范要求,包括销售专区设立、销售业务操作流程、公示销售人员资格、统一服务话术、产品信息查询、规范产品宣传资料、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录音录像管理等方面;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中对产品风险信息进行充分披露,同时还应提示消费者如有销售人员介入进行营销推介,则应停止自助终端购买操作,转至销售专区内购买,严禁销售人员在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上代客操作购买产品。
(二)按照有关监管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电话销售渠道的业务需要全程录音;其他实施可回溯管理的,应对销售的关键环节(保险销售人员出示证件和相关资料、履行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等环节)进行录音录像。同时,按照“谁保存、谁质检”的原则,明确了对可回溯资料进行质量检测的要求,以保证录音录像的质量。利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自助终端等设备进行销售时,应在自助终端等设备的初始页面明确提示消费者此次购买保险未经过销售人员营销推介,完全由消费者自主购买,并突出提示“如有销售人员营销推介,应停止自助终端购买操作”,由消费者点击确认。
三、认真配合实施可回溯管理
为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有关金融产品时,要充分重视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
(一)认真了解产品信息,重点关注风险提示。仔细查看“销售专区”“销售专柜”“录音录像”等标识,认真对待可回溯管理中每一个环节,关注相关提示。
(二)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要盲目听信销售人员的意见,如果销售人员作出任何与需要签字确认的内容不一致的承诺,可主动要求将其纳入可回溯管理或采取书面声明等其他方式进行固化,以便后期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三)充分展示有关证件等信息,语言表达要清晰。消费者要根据有关操作要求和提示,充分展示自己的身份证件等信息,回答问题或作陈述时要吐字清晰,以保障录制的视听资料可明确辨识相关内容,便于以后维权时能真实还原销售时的情形。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