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长江源民族学校进一步重申纪律,抵制不良风气相关要求。
在中国共产党诞辰75周年来临之际,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严防“节日病”,守牢“廉洁关”,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学校党支部现就廉洁过节提醒如下:
温馨提示
全体教职工在十一长假期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强化作风纪律,严防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青海省违规吃喝问题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十严禁”。
严禁在十一长假期间宣传教育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家校沟通、校园安全、维护稳定和应急处置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严禁借佳节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任何渠道收送名贵特产、电子红包、礼金红包等。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经常提醒和教育学生不得入寺念经。
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或委托、授意、暗示他人代为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严禁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
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大型家庭聚会、朋友聚会、同学联谊会、战友会等庆典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