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廉洁初心,担时代使命

调度一组
创建于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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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国庆节来临,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党员日常提醒教育,按照上级党委要求,9月28日,调度一组党支部开展国庆节廉政提醒。

按照上级党委要求,此次廉政提醒主要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及“国铁集团党组驻国铁集团纪检监察组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同时,支部书记组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了学习。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调度一组党支部书记谢永超同志要求全体党员保持初心使命,坚守廉洁底线,特别是关键岗位的党员同志,要时刻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准绳,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坚决杜绝对管理单位人员的吃拿卡要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假日政治生态。

编辑:薛维强

审核:赵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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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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