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要“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纪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一要坚持持之以恒学,常学常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项持续性的任务,要求我们不断汲取新知,每学一次都能有新体会、新领悟。在常态化的学习过程中,我们应当深入钻研,力求学有所得,学有所成,确保党纪学习不仅停留于表面,而是能够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提升学习的深度与实效。
二要坚持融会贯通学,知行合一。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把自己摆进去,在学习了解党规党纪条文的基础上,主动将党纪融于工作、融于生活、融于一言一行,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常的言行准则。以法院干警而言,经过党纪学习教育,要树立更加良好的司法作风,在与当事人、律师沟通时,要文明礼貌,将司法礼仪;在起草和送达裁判文书时,要认真校对、及时送达等等。
三要坚持联系实际学,推动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具体而言就是要牢牢抓住审判工作的职责使命,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因此党纪学习要坚持联系实际,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体现在审判工作的明显提升上。以“扎扎实实、踏踏实实”的务实作风,狠抓执法办案的主责主业,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体现在审判质效的明显提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