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您好:
十月金秋,国旗高扬,在这个举国欢庆的时刻,我们迎来了国庆节。
现将中秋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庆节放假时间:
10月1日(星期二)—10月7日(星期一)
10月8日(星期二)按时上课。
调休日期:
10月12日(星期六)上课。
为庆祝祖国的生日,我校每个班级都准备了“礼物”!祝祖国—“生日快乐”!
为了孩子的安全,我校有一份安全提醒,请您签收:
一、防溺水安全
1.为了预防学生溺水,教育部提出了“六不”原则。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
不盲目施救。
2.具体的预防措施
家长监护:家长应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穿戴救生设备:在进行水上活动时,一定要穿戴救生衣或其他救生设备。
注意环境:避免在未知水域、野外水域游泳,这些地方可能存在漩涡、暗流等危险。
遵守规则:在公共场所游泳时,遵守游泳场所的规则和标识,不要随意靠近或越过警戒线。
二、防欺凌
预防欺凌应做到“三不”,即: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 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校园周边巷子拐角等校园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2. 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三、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1米内)行走。
2.横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遇交通信号灯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没人行横道的路段横过道路,应注意观察车辆动态,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
3.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得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4.未满12周岁的不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的不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的不要驾驶任何类型的机动车。
5.乘坐摩托车应戴安全头盔、乘坐汽车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四、食品安全
1. 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新鲜、无污染、无霉变、无异味的产品。
2. 购买食品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避免购买过期或三无产品。
3. 食品储存时,应根据不同种类采取适当的保存方式,如冷藏、冷冻、干燥、通风等。
4. 食品加工时,要保证食材新鲜、干净,加工工具和容器也要保持清洁。
5. 食品食用时,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避免食用手直接抓取的食物。
6. 食品添加剂要合理使用,避免过量或使用未经批准的添加剂。
五、消防安全
1.日常生活中不玩火,不玩与火相关的危险物品,如火柴、打火机、蜡烛、蚊香、鞭炮等。
2.不玩弄电器设备,不要在一个插座上使用多个电器设备。
3.当发现某处冒火星或冒烟要及时告知成人。
4.看到大人的烟蒂后要提醒踩灭,或自己帮忙踩灭。
5.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6.不把易燃易爆品往有火源的地方放,并提醒家人注意。
六、防诈骗
防范各类电信诈骗,遇到让你交钱、转账、索要银行账户、身份证号码等情况,要一想、二等、三核实,坚持不轻信、不透露、不转帐。要叮嘱孩子远离不良网站,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七、居家安全
1.预防高空坠伤。不要在窗台或者阳台附近摆放床、矮柜、椅凳、玩具或其他容易吸引儿童注意之类的物件。
2.预防烧烫伤。打火机、火柴、热水壶、高压锅等放在孩子碰不到的地方。电器插座放置高处或加盖,以免孩子手指碰到发生电烧伤。教育孩子认识烧烫伤物品,如:明火、热水、热汤、热水瓶并远离,牢记火警电话119。
3.预防居家中毒。加强各类药品、药剂妥善保管,统一放在医药箱里,放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避免孩子误食。不要用饮料、矿泉水瓶装有毒液体,以防孩子误服。
八、外出安全
1.教育孩子不让其他人看、触摸、拍摄自己的隐私部位。
2.教育孩子不接受陌生人的食物、礼物,不把家庭信息告诉陌生人,被陌生人强迫带走时大声呼救并跑向人群密集处,与家人走散时应留在原地不动或向警察求助。
3.熟知自己的姓名、家庭住址及家长的姓名、电话、单位,遇到意外会求助,会表达清楚。
开开心心过国庆,平平安安回校来!
撰稿:王娟娟
图片:各班班主任
审核:王献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