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当下,党纪学习教育已收官,但收官并不意味着“收场”,更不能“松懈”“收劲”。我们要坚持深学细悟、以案为鉴、以纪促行,一如既往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进党的纪律“纪”续前行,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把党的纪律建设进行到底。 “纪”续深学细悟,在常学常新中筑牢“思想堤坝”。党的纪律建设是终身课题,不是“一阵风”,不会有“转段论”,更不存在“过去时”。作为青年党员,我们要“以而今迈步从头越”的“归零”心态,持续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积极发扬“挤”和“钻”的精神,原汁原味读、逐章逐条学、一字一句悟,深入思考党的纪律条文背后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做到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扎扎实实学透学深。同时,还要确保学有所精,不能“夹到碗里都是菜”,要根据自己的岗位性质和职业类别,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确保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教育新成果转化为推动具体工作的强大动力。 “纪”续以案为鉴,在反躬自省中拧紧“欲望开关”。纪律是一面“镜子”,唯有时常揽镜自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方能知止存畏。纵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部分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思想滑坡、行动偏航,在觥筹交错之中放松了自我要求、乱了心智,把纪律规矩抛诸脑后,最终导致追悔莫及,出现这些现象,究其原因,是他们对党规党纪缺乏敬畏心和警惕性,从思想深处无视党纪规章。敬畏之心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源自时时警醒。我们要坚持以案为鉴、以案自省,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警醒自我,时刻对照《条例》找差距、补短板,以“三省吾身”的觉悟和“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审视,自我革新,自我净化,在常省常警中落实好“六大纪律”要求,做到任何时候都要眼中有纪、心中有法、脚下有线,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 “纪”续脚踏实地,在以纪促行中上紧“行动发条”。知行合一,知行统筹,才能收到实效。守纪不仅仅是严格遵守纪律,更重要的是以纪律建设保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终究还要体现在实践中。因此,我们要自觉用党纪砥砺初心使命,树牢“为民造福”的人生观、政绩观、事业观,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树立务实重干的好作风,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融入日常为民实践中,转化成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实际行动,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积极作为,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 加强纪律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广大党员要以“学纪”为基础、“守纪”为底线,慎终如始、“纪”续前行,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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