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记心中,平安相伴每一天——清湖中学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洪瑞
创建于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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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在学生安全中占据重要位置。2021年下学期,我校通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大力宣传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了我校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了学生出行避险能力,从而增强了校园安全管理氛围,为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21年10月12日,清湖中学邀请弋阳县县城中队刘警官到我校开展交通安全讲座。刘警官通过与学生互动交流,用典型的违法案例、相关的法律法规、形象生动的语言,深入浅出地给现场师生们敲响生命警钟,助同学们懂得遵守交通安全、珍爱生命的重要性。

2021年10月15日上午,清湖中学安全办通过排查校园周边环境发现,校园门口有停放电瓶车,这些电瓶车极大可能是学生骑来学校的,发现问题后,我校立即发通知,要求各位班主任再次和本班同学及家长强调,未满12周岁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下学,未满16周岁学生禁止骑电瓶车上下学。

2021年10月16日,我校再次发出紧急通知,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放学,如不听劝阻,学校联合交警队和派出所对车辆予以暂扣等处罚!并要求家长在周末期间对孩子严格管控,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求班主任将《清湖中学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弋阳县教育体育局交通安全致家长一封信》、《弋阳县教体局交通安全宣传片》转发至班级微信群。

每周周末提醒除了着重强调学生的交通安全,同样也要求家长遵守交通规则,提醒家长接送学生时注意“一盔一戴”,规范停车、规范行车,为学生做好表率作用。

2021年10月18日早,清湖中学联合湖山派出所护送学生入校,并提醒学生家长佩戴头盔,对违规驾驶车辆的学生家长进行劝阻。

2021年10月18日中午,清湖中学召开交通安全工作推进会,重点要求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2021年10月19日,清湖中学汪文校长、周金林副校长利用大课间集会时间,再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等教育。汪文校长在集会上强调,希望学生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积极落实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为倡导文明交通,树立文明新风贡献自己的力量。

会上周金林副校长提出了“未满十二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十六周岁不骑电瓶车”“不乘坐黑车、坐电动车要戴头盔、乘车系安全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等具体要求;希望师生们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021年10月19日中午,清湖中学周金林副校长及安全办成员排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学生违停电瓶车情况,并对未到年龄骑电瓶车的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反馈班主任并通知家长。

各班级以“交通安全”为主题召开了班会。通过交通安全图片展览、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交通安全口号宣传等一系列的活动,同学们更加重视交通安全,同时也掌握了一些交通安全防护知识。

为更好让学生们了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清湖中学安全办收集网络素材制作了《清湖中学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片》,要求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给学生播放交通事故现场视频,让学生获取更直观的感受。

09:03

我校也在学生必经之路悬挂交通安全横幅,营造校园氛围,时刻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

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发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遵守交通法规是最起码的要求,若没有交通安全意识很容易带来生命之忧。通过一系列教育活动,相信我校学生能够更加注意交通安全,最大程度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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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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