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岳麓公安分局金星派出所接到辖区某金器店员工曾女士报警,称一男子在店里买走了3块价值16万余元的金条后,店里收款的银行卡就遭到了冻结。
接到报警后吗,民警迅速开展分析研判,确认该男子看似是自己购买黄金,实则为诈骗团伙洗钱。
8月27日下午,民警发现嫌疑男子黄某出现在辖区另一金器店内,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乔装成顾客进入金店内,将正在选购黄金的黄某及其同伙肖某、周某抓获。
经审讯,黄某等人因手头拮据在受到不法分子高薪诱惑后,多次使用不法分子提供的银行卡,从金店购买黄金交给上线,从而获取“报酬”,被抓获时,该团伙已非法获利一万余元。
黄某等3名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 方 提 醒
1. 黄金价值稳定、流动性好,已成为电诈洗钱的常见方式。凡是要求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黄金或为他人代购黄金,并要求转交他人或将黄金邮寄到指定地址的都要谨慎甄别!
2. 黄金销售商户在经营中,如遇客户遮挡面部、盲目扫货、专人盯梢,特别是有不问价格、不问款式及大额、多次购买黄金等贵金属的异常情况,应立即暂停交易并通知公安机关。
3.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各类新型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通过购买大宗高价保值物品洗钱,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惯用手段,需要时刻警惕、擦亮眼睛,提高辨别能力,切勿成为犯罪分子洗钱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