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发改委开展规范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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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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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政策要求,引导充电服务标准合理形成,卢氏县发改委牵头开展规范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专项行动,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

        一、通过甘棠政务向全县各居民住宅小区发送通知,认真调研摸排我县电动自行车充电运营主体情况、收费模式情况,为规范电动自行车收费行为做好基础摸排工作。

    

        二、建立工作群,及时向住宅小区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4〕433号)文件,并印发《关于规范全县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加强沟通对接。

       三、9月11日,联合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组织各住宅小区召开卢氏县规范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推进会,对文件进行进一步解释,要求各住宅小区严格政策落实,规范充电收费行为。

        四、在卢氏县政府网站上网站上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政策规定进行了主动公开政策解释宣传。

       五、9月25日至9月27日,发改委联合市场监管局逐小区查看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整改情况,现场对收费标准、价费分离、价格公示等问题及时向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及运营商进行反馈并指导其进行限期整改。

      下一步,发改委将继续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协调配合,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规范充电收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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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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