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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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新乡县政府召开第四十七次常务会,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县领导李绍青、许万银、李懿、李恒、王乾、荆树湿、郭峥、宋云天出席会议,省委巡视组领导杨国贤、云俊波,县领导王明辉、杨业胜、李明领,相关单位、乡镇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就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大意义、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总体思路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八章106条主要内容进行重点学习。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关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快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宣传培训,树牢安全意识。要经常性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和应急知识的培训,增强广大民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二要加强风险管控,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对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的力度,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完善好应急预案,加强对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要加强统等协调,凝聚应急合力。要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街接、指挥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全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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