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迁安、滦南2024年药品经营和使用协同检查

脆脆鲨
创建于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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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局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唐山市局下发的《2024年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滦州局、迁安局和滦南局组成检查组进行协同检查。

       滦州局在征求了迁安局、滦南局的基础上,制定了《滦州局、迁安局、滦南局药品经营和使用协同检查实施方案》。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检查频次有关规定,以及投诉举报数量多、既往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多等原则,结合年度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各自确认3-4家门店(重点检查1.无医保单体药店;2.农村小诊所;3.使用肉毒素的持证医疗美容机构)进行协同检查,确认后向唐山市局报备,滦州局作为牵头县局,负责检查组调度指挥、检查报告和整改情况的收集以及协同检查工作总结等。检查组由各单位派出的检查员组成,检查组设置:组长1人,组员2人。

        滦州局作为牵头单位分别于9月份组织了三次协同检查。本次检查企业以核查票、证、账、货、款是否相符为重点内容,以医保高值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肉毒素等药品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伪造资质证明文件或票据购销药品;以及重点查看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严格执行药品存储养护管理制度等情况。

       此次协同检查共抽调骨干力量9人,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家,个体诊所3家,持证医疗美容机构2家。被查企业在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品购进渠道及进货查验等环节符合要求,未发现重大药品安全问题,个别企业药品未按温度要求进行储存,当场已整改。

       此次协同检查打破区域限制,进一步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管经验和执法能力,促进各县区执法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下一步,我局将适时开展“回头看”,将持续深化药品监管一体化合作,探索建立长效的药品监管协同机制,不断提高药品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共同构建更加严密的药品安全防线,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药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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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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