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宣传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已开始了,为了全面贯彻国家对困难学生各项资助政策,加大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学生家长进一步深入了解国家教育资助政策,让广大家长对资助政策有清晰、准确的认识,保证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能享受到国家的资助,现特向您解读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父母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标准


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学年1250元。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学年625元。
【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助对象: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享受国内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除外。(每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监测对象户的学生每生400元标准)
资助流程


1
家长申请:家长了解本年度相关资助政策后,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家庭情况调查及资助申请意愿,并按要求签字。家长填写完毕后,交于班主任审核把关。


2
班主任核查:班主任根据家长申请情况,通过家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家长务必真实反应家庭情况。


3
评审认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议,确定初评资助名单。


4
公示:将享受本学期资助项目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5
资金发放: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校园公示无异议后,严格按照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使用河南省“一卡通”系统,通过受助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社保卡发放资助金。


学生资助工作是最直接的民生,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是教育事业全面、协调、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对于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巩固提高教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延津县文岩街道东安路小学将继续严格执行惠民政策,使资助工作惠及到经济困难的家庭,全面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切切实实把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编辑:李伯慧
审核:张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