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实验中学高一年级

第一次月考告家长书

咸阳市实验中学高一年级部
创建于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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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白驹过隙,学生已在校学习一月有余,为及时检测教学成果,及时反馈孩子学习上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根据学校及年级的安排,于9月28日--9月30日组织高一年级第一次月考,为使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场规则

1. 全体考生应诚信应考,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全体考生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和考试违规物品检查。

3. 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电子手环、耳机及其他电子设备,涂改液、修正带、计算器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4. 开考前30分钟,全体考生经过监考老师金属探测后可进入考场。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入座后,安静等待。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动笔作答,不得提前动笔在草稿纸上书写公式、外语单词等任何字迹。凡因答题卡上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6.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规定区域内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英语科目除外)。试卷空白处均可作为草稿纸使用,但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非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7. 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独立作答。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如有,下同)、垫板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8.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将自己的草稿纸、答题卡、试卷依序放在桌面上后退出考场。

9. 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请全体考生遵守考场纪律。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根据咸阳市实验中学考试诚信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致远阁高一年级郑重倡议:诚信考试,拒绝作弊。我校始终倡导诚信应考的良好风气,同时,对在考试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坚决予以处罚。

全体考生已签订并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下附)。由于本次考试时间较为紧迫,请全体考生家长认真阅读,并在后期家长会上进行补签。让我们共同努力,自觉维护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正义的考试环境。

                      咸阳市实验中学高一年级部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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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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