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建章路街道广大

村(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杨建龙
创建于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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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村(居)民朋友们:

正值秋收农忙之际,按照省市新区关于“三秋”期间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进一步推进禁止露天焚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禁止露天焚烧

全辖区实行全时段、全面禁烧,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枝、落叶、杂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露天焚烧者,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市生态环境部门下发文件要求,街道属于禁燃区。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切实增强守法文明意识,自觉做到:1.遵守市政府禁限放规定,不在禁限放期间和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活动中违法燃放烟花爆竹;2.支持拥护市政府禁限放规定,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3.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各位村(居)民朋友们,建章是我家,防治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积极关心、支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实现蓝天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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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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