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交通安全关系个人安全、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部分驾乘人员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行驶过程中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直接导致人员伤亡。在此,潘庄镇第二小学发出如下倡议:
一、佩戴头盔我带头。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要把佩戴安全头盔当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来养成,同学们也要主动提醒父母或接送人员“戴头盔、平安行”“无头盔,不骑坐”,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自觉提高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安全意识,推动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文明习惯的养成,努力营造“文明骑行 从‘头’开始”的良好氛围。
二、安全出行我推崇。
积极践行“文明骑行 从‘头’开始”理念,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大限度的保护驾乘人员,使交通事故的死亡风险和重伤风险大幅降低。交通参与者乘骑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佩戴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安全头盔,尽量选择识别性较高的浅色头盔佩戴,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识别的头盔。您在购买时一定要试戴,选择适合自己头型、大小合适的头盔。
三、文明驾驶我践行。
“一人出行全家念,一人平安全家福”。严格遵守道路安全和交通法规教育,购买使用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依法登记上牌,不改装车辆,不违规载货、载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违反分道行驶,严格实施限速规定,主动做到礼让行人。 文明骑行 从“头”开始!让我们从每一次安全文明出行做起,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并带动身边人共创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发挥带动作用,大家一起行动。
动员亲朋好友和所联系的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提醒和劝导16周岁以上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学生,以及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12周岁以下学生的家长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把“文明骑行 从‘头’开始”理念落实到每所学校、每名学生及家长。
头盔相随,安全相伴。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一个小举动,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负责,也是个人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从“头”做起,从我做起,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用实际行动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新学期大家出行更加平安、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