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续“学思悟”,“持”续“在状态”

浅时光
创建于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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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广大党员干部要继续坚持常学常新、常思常改、常行常成,确保知纪于心、明纪于身、履纪于行持续“在状态”。

“纪”续以“学”为基,让知纪于心“持”续“在状态”。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仍要从学纪入手,思想上要重视、内容上要全面、方式上要创新。“纪”续方能“持”续,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常翻阅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做到原原本本学、逐章逐句读、持续深入学,并通过理论研讨、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和“三会一课”多渠道学,借助手机、书籍、新媒体多平台学,不断坚持扩“容量”,增加新感悟、新认知、新收获,切实让党纪学习走心入脑、纪律意识融入血脉,确保知纪于心持续“在状态”。

“纪”续以“思”为舵,让明纪于身“持”续“在状态”。“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只有准确把握学习和思考的辩证关系,真正做到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大党员干部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拿党章党规来“扫描”,用人民期待做“透视”,以“知过不讳,改过不惮”的勇气反观内照、检身正己,让党规党纪“润物无声”、清正廉洁“如影随形”,确保明纪于身持续“在状态”。

“纪”续以“行”为根,让履纪于行“持”续“在状态”。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纪”续方能“持”续,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深悟笃行,继续以“行”为根,坚持“为民实干,常悟常行”,砥砺笃行姿态,用好党规党纪“校准器”,将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体现在增进民生福祉发展成果让人民群众公平共享到,确保履纪于行持续“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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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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