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州区第十九小学2024国庆节致家长一封信

春光明媚
创建于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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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放假时间

2024年10月1日——10月7日放假,10月8日上学。

安全提示

01.消防安全

(1.)不要在野外、山林中点燃明火、燃放爆竹、乱扔烟头等。一旦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说清着火地点,同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

(2)家长孩子外出旅游时,注意用火安全,不在野草较多、树叶堆积等易燃物聚集地或有防火提示的地方吸烟或者使用明火,不在林区野炊、烧烤;野炊结束后将点燃的碳屑等余火彻底熄灭,清理干净周围杂物后再离开,避免发生复燃;

(3)进入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参观游览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入住宾馆饭店时,了解火灾逃生线路,不乱扔烟头,不躺卧在沙发上、床上吸烟。

(5)教育孩子居家时候不要玩火,玩电,不要独自在家点燃煤气等,以免发生火灾。

02.疾病预防和饮食安全

(1)假期家长要注意孩子的饮食卫生,避免食用过期食品、生冷食品等,教育孩子不吃隔夜菜,预防肠道疾病;

(2)教育孩子不去购买路边小吃、流动摊贩的食品,不暴饮暴食,以免发生食物中毒和诱发肠道传染病。

03.防溺水安全

假期里请家长一定看护好孩子,让孩子牢记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04.交通安全

十一假期交通拥堵,家长要教育孩子出行时注意交通安全:

(1)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并且左右观察确定安全后再通过。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乘车时遵守秩序;

(2)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05.居家安全

十一假期,孩子在家,更不能大意。要做好居家安全教育:

(1)教育孩子注意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等相关事宜,并让孩子牢记110、119、120等报警电话;

(2)加强消防“三清三关两规范”要求教育(即:及时清理阳台、清理楼道、清理厨房可燃物,离家或入睡时关闭火源、关闭燃气、关闭非必要电器,规范电气设备使用、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告诉孩子不乱动、乱拆电线、插座和电器设备;

(3)告诉孩子不要在阳台、窗户等危险的地方玩耍,谨防高空坠落;

(4)教育孩子居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注意防骗、防盗、防抢;

06.户外安全

(1)不到施工区域等危险场所玩耍;不在道路上玩耍,特别是不要在道路上滑板、踢球等;不在电力设施附近玩耍,特别是不要在电力设施附近、铁路沿线放风筝。

(2)远离游戏厅、网吧、迪厅、背街偏巷等易发生事端的场所;

(3)珍爱生命,远离黄、赌、毒,特别提醒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给的任何食品;

(4)不滥交“朋友”,对陌生人的过分热情要保持冷静和警惕,严防传销,严防诈骗;

(5)告诉孩子在景区游览要听从导游或工作人员安排,遵守景区游览规定,不要跨越防护栏杆、擅自攀爬无防护措施的山体,切勿进入景区规定的禁区;

(6)告诉孩子户外玩耍时一旦与家人走散,要在原地等待,可以向警察、保安或所在场所其他工作人员求助,孩子要牢记父母电话。

07.网络安全

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网络安全:

(1)文明上网,不要利用网络传播、散发一些不正当、不合法的言论与图片,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 筑牢“反诈”意识,告诉孩子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不点击短信、邮件、网站中的不明链接,不给陌生人转账、汇款,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发现被骗上当后,尽快报警。

(3)家长监管好孩子,不可沉迷网络游戏,鼓励孩子多参加体育锻炼,远离手机,保护视力。

08.心理健康

如果学生有不良情绪,家长要注意对其疏导:

(1) 假期家长要多关注子女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引导孩子多与父母、老师、同学沟通交流,多参加体育锻炼;

(2)持续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注意培养孩子良好的兴趣,缓解孩子因学习和生活出现的焦虑心态;

(3)家人之间要多关爱、多理解、多宽容,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活动,创建温馨家庭氛围,构建和谐幸福家庭,让孩子体验居家快乐;

09.爱路护路

请家长看护好孩子,不得到铁路附近玩耍,禁止翻越铁路护栏,禁止向过往列车投掷任何物品,禁止在铁轨上设置障碍物。

10.预防欺凌

预防欺凌,应做到“三不”

不做受害者

1. 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2. 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3. 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4. 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保护自己。

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 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2. 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3. 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4. 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各位家长,请您积极履行监护责任,与孩子一起学习安全常识,做好家人安全防护,共同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健康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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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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