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辖区废气排放企业的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管理,从源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生态环境高陵分局执法人员9月26日至27日对辖区6家涉VOCs企业开展活性炭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企业活性炭运行维护、更换、处置等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建设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以及活性炭的碘值是否达标,是否按要求规范运行,是否建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台账、更换记录台账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积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执法监管,督促企业按要求更换活性炭,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