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最近,中办、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明确基层治理权责划分,优化基层干部考核管理,着力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切实把基层干部从繁重的文件、会议、考核、督查等工作中解脱出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上来。
一是明确基层该干什么活、能办什么事、应担什么责。通过减少繁重的事务性工作和不必要的压力,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件和督查,激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基层干部能够集中精力在实际工作上,有更多的时间和资源去落实中央的政策和决策,确保政策效果得到充分体现,提升干部担当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腾出更多精力抓落实、干实事。
二是切实保障基层事情基层办、有人办。赋予基层更多自主权,减少不必要的干预,明确问责界限,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让基层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专注于实际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给予肯定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是让广大基层干部卸下指尖的包袱,推动基层减负工作走深走实。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持之以恒为基层减负,切实、长效为基层减负,加强基层干部的培训,提升其能力和素质,推动我们基层的干部树立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形成良性的工作文化,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政策。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必须充分发挥制度机制的引导和保障作用,通过这些改革,构建更加高效、务实的工作文化,推动我镇基层工作社会治理现代化。(濯田镇戴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