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进校园,爱路护路在行动——枫亭霞桥小学开展“平安铁路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枫亭霞桥小学
创建于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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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铁路沿线运行安全,营造良好的路外安全环境,让学校师生们了解铁路的基本知识和安全知识,9月27日上午,仙游县铁路护路办民警走进枫亭霞桥小学进行“平安铁路进校园”宣传活动。

  护路办民警现场授课,向同学们讲解保护铁路的重要性,开展互动问答,提高学生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净化铁路沿线治安环境,在校园中营造知路、爱路、护路的浓厚氛围。

  活动现场,民警为学生发放铁路安全宣传单,分发毛巾、雨伞等纪念品,鼓励学生们勇做爱路、护路小卫士、小宣传员。

  通过此次铁路护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铁路安全教育宣传送进学校,使得师生们对铁路的基本知识和安全常识有进一步了解,广泛传播爱路护路是每个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营造平安铁路的良好氛围,确保枫亭境内铁路运输安全稳定。

禁止穿越铁路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七款规定:禁止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

禁止放养牲畜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放羊牲畜。

禁止击打列车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禁止击打列车。

禁止倾倒垃圾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禁止放火烧荒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

禁止摆放障碍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第三款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禁止翻越、破坏护栏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八款规定:禁止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

禁止拆损设施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禁止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标桩、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禁止私搭乱建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

禁止种植树木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枫亭霞桥小学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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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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