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召开校园食品安全“听民意办实事”座谈会

餐饮股
创建于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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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民意办实事”项目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校园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规范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餐饮操作流程。2024年9月26日上午9:00,我区在大同市平城中学校会议室召开平城区校园食品安全“听民意办实事”座谈会。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市食安办副主任贺胜利、平城区副区长张志强、范尚锋出席会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赵志强、区教育局局长李秀斌、食品安全专家、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卫体局、市公安局平城分局有关成员单位,包保干部代表,学校校长代表、老师、家长代表,学校食堂承包商,主流媒体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范宏宇主持。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参观平城中学校食堂的信息公示栏、冷藏库、更衣间、留样柜、洗消间、主食间、米面库、切配间、热炒间、冷藏库等,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介绍食材加工工作流程。座谈会上,大同市平城中学校长赵洪程就实际情况介绍了本校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对食堂的饭菜品种、食堂卫生、服务态度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张志强副区长强调: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到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是全体家长、社会和各级党政领导部门高度关注的一件大事,不能有丝毫的闪失和懈怠。就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相关单位要强化食品加工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二、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建立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制度,强化食品安全巡查制度,加大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力度。三、加强管理,提高实效。学校要强化食堂内部管理,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食堂必须建立严格的食品留样制度,食堂必须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的就餐环境。

市局二级调研员贺胜利会上强调:

    强化制度建设,明确各方责任。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学校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承包经营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等“四方”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不断促进学校食品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要加大监管,强化食品全过程风险管控。严格落实“七个规范”,规范制度制定和落实、规范原料采购、规范人员管理、规范设施设备管理、规范制作过程、规范餐具清洗、规范留样管理,积极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GB 31654-2021) 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进行食品加工操作。

     会后,各代表认真填写了《校园食品安全“听民意办实事”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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