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以培养人为过程和目的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是贴近群众生活的事业,也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期盼。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朝着建成教育强国战略目标扎实迈进。推进教育公平是推动建设教育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提升人民群众“三感”的必然要求。
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教育涉及到的人群范围广,可以说每家每户都离不开教育这个话题,所以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受教育权是一项人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拥有这项权利不代表所有人都可以真正接受教育,我国出台了许多政策形成制度保障,比如:贫困生助学金发放、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工作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等。
保障每个人都可以接受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础。一方面,教育公平属于社会公平的范畴,保障了教育公平就是保障了社会公平。另一方面,教育公平对社会公平具有推进作用,教育公平可以给出生寒门的学子更多的机会改变命运,缩小贫富差距。而且,在公平的氛围中成长的学生步入社会后,也会自觉维护公平,促进社会公平的发展,社会公平的发展是一项循序渐进的工作,会在一代又一代有公平意识与坚守的公民推进中不断发展。
二、以人民为中心是教育公平的价值追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这是对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提出的要求,也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如何推进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自2015年以来连续9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教育部分的关键词始终是“公平”和“质量”。连续9年讲“公平和质量”,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推进,反映了在新的历史方位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和方向。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是统一的,两者各有重点但又是相互促进的,公平是有质量的,质量也体现着公平。“十四五”时期,我国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更加强调高质量发展和内涵式发展。在新的教育特征下,强调教育公平是推进建设教育强国的必然要求。
我国的教育公平是具有人民性的,推进教育公平的目的就是为了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缩小差距,推进教育公平的结果也必定会提升人民的“三感”。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更加全面,不再是解决温饱问题,而是如何提升幸福指数,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方面的需求是推进教育公平的动力。推进教育公平可以最大限度的扩大受教育群体范围,实现发展的成果由全体人民共同享受。
三、共享优质教育是推进教育公平的路径选择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特殊教育良好发展、教育评价科学发展等都是将优质教育共享的举措。在共享优质教育方面,晋中市尝试提供晋中方案,取得了一定成效。多年来,晋中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深化、不断探索教育评价改革,着力构建适应发展需要、切合区域实际、符合人民意愿的教育评价体系,先后建立并实施了县区党政领导教育工作责任考核、县区教育局发展性评价考核、高中学校普职同台评价、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与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学提质减负绿色评价等多项评价工作体系,为全面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逐步形成了以评价引领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态势。昔阳县坚定改革自信,增强改革紧迫感,以系统性举措推进教育公平,将于2026年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将于2027年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认定,走在了改革发展的前列,并将为全市乃至全省教育公平的发展提供新举措。
教育公平的实现是一个过程性的事业,需要我们明确目标、赓续奋斗,为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而奋斗!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强国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