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以案说险”
————想客户之所想
7月我公司接到客户张某投诉,来电反映其叔叔张某双身故在我公司理赔后公司收走了原始票据,因客户在其它公司也有保险,之后要在瑞众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需要我公司在发票复印件上加盖理赔章,被公司拒绝,对此表示不认可。
经核实,被保险人张某双在我公司投保长久呵护及康宁终身保险,2024年被保险人因急性肾衰竭住院后身故。2024年7月11日我公司赔付客户身故保险金及住院医疗费用金共计85000元,后其家人来公司要求我公司提供理赔核定通知书,表示自己在其它公司也有保险,我公司理赔工作人员在系统内打印出理赔核定通知书、发票复印件交给客户后,客户拿到其它公司,但该公司要求我公司在理赔核定通知书上盖我公司理赔专用章,我公司告知客户理赔核定通知书上有我公司公章,无法加盖理赔专用章,故客户投诉。接到客户投诉后,我公司客服主任联系了玉田县某某公司理赔部人员,向其讲解理赔核定通知书上有我公司公章,无法加盖理赔专用章。该公司理赔人员表示会向上级公司反馈该情况,后该公司为客户正常理赔。
为客户服务是我公司的宗旨,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帮助客户解决问题,让客户满意是我公司的责任。
玉田支公司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