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上“头盔”再出发——皇庄中心幼儿园交通安全倡议书

皇庄中心幼儿园
创建于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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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们、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孩子们的平安健康是我们的头等大事。近年来,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代步工具,但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致使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在电动车交通事故的伤亡人员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头部颅脑损伤,给众多家庭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骑乘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一份责任,也是对生命的敬畏。在此,皇庄中心幼儿园向全体小朋友、家长、教工发出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倡议:

1

让法规“严起来”

      骑行电动车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超速行驶、不逆向行驶、不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不闯红灯、不开超标车、不违规载人,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横穿马路时,下车推行,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自行车、电动车的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太小,反应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不完善,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家长朋友教育孩子,严禁驾驶自行车和电动车上下学和外出。礼序交通,人人有责;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2

让头盔“戴起来”

       骑电动车出行时,家长和孩子一定要自觉带好安全头盔。同时做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扣。戴头盔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时的最后一道屏障,戴与不戴造成的事故后果差异很大。因此,希望大家自觉养成戴头盔的习惯,提高自身安全防护能力。

3

让亲友“动起来”

     作为电动车驾驶人,家长要以身作则,积极宣传佩戴头盔的好处,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交通意外伤害,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4

让形象“树起来”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或驾乘汽车出行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社会公德,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和维护者。无论摩托车、电动车,都应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区域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盲道等禁停区停放车辆。

“戴”头盔不是“带”头盔,请自觉“戴”好您的头盔。生命只有一次,为了您的家人、孩子,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请家长们骑乘电动车时,一定要与孩子一起佩戴好安全头盔再出发!让我们一起携手助力交通文明,为生命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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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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