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大同街道调委会成功调解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案件事由】
陈某于2021年1月份至2022年5月份,向王某陆续借款三笔钱,未能按照借款约定时间按时还款,截止至今还有210130元的本金及利息未还清,因此产生纠纷。2024年9月25日,王某向大同调委会申请人民调解。
【调处结果】
在调解员主持调解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陈某于2024年10月31日前应向王某付清全部本金与利息人民币贰拾壹万零壹佰叁拾元整(¥:210130.00元整),如果陈某未在2024年10月31日前按时履行还款,则王某将追究陈某从2024年6月30日后的利息,如陈某违反本协议,王某为解决本债权债务支付的费用(如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服务费、旅差费等),由陈某承担。本协议一式叁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致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