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深夜,渭城农商行特殊资产管理部果断出击,积极配合法院执法,配合法院扣车。
戴某2017年4月起在渭城农商行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为保护信贷资金安全,渭城农商行依法主张债权,将该客户起诉至渭城区人民法院,但案件判决后,借款人戴某依旧未偿还贷款本息。
渭城农商行特殊资产管理部坚持跟踪调查,发现借款人在2023年购置车辆3辆,其中一辆汽车,两辆摩托车,经过长期跟踪追索,掌握其车辆所在地,2024年9月24日,渭城农商行配合法院将其名下车辆查封。
渭城农商行对待“老赖”始终坚持“0容忍”,主张债权从不妥协,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搜集并提供案件线索,为建设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