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堡第二小学交通安全告家长书

用户39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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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交通安全事关孩子的生命和每个家庭的幸福,交通事故给众多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和无法挽回的损失!为让广大学生和家长远离交通事故,每个家庭都能平安、健康、快乐。敬请您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教育工作,严格与孩子共同遵守以下交通安全事项:

步行安全

1.过马路一定要走人行横道或靠道路的右侧行走,要遵循“红灯停、绿灯行”。   

2.不要在路上追逐、嬉戏打闹、玩耍、相互推搡,更不能去翻越道路上的绿化带和安全护栏,避免意外伤害。     

3.行走时不要低头看书或注意力集中于一处,要注意观察四周交通情况,确保自身行走安全。      

4.与汽车保持一定距离,不在车辆附近盲区内玩耍停留,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不翻越隔离设施、不抛物击车,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前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行车安全

1.家长驾驶机动车带领孩子外出或上下学时,须自觉地依法行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严禁超载、超速和乱停乱放;严禁用无牌无证、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接送孩子。

2.骑自行车、电动车出行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不违规载人、不违反交通信号灯、不逆向行驶,不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活动。

3.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好安全头盔,驾乘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严格落实“一盔一带“要求,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不骄不纵  守护有责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满16 周岁不骑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家长在教育和管理孩子的同时,坚决做到“三个不能”:

1.不能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提供便利。

2.不能为未成年人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路骑行。

3.不能用手机扫码支付共享电动单车让未成年人骑行。

家长朋友们,安全无小事,让我们共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出行习惯,共同创建和谐、畅通、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共同为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永昌县河西堡第二小学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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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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