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拉大车”是基层治理中的难题。如何“为车减负”“为马赋能”,是摆在各级各部门面前的一道必考题。近期,党中央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这无疑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提供了坚实支持。
要制定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明确乡镇的职责范围和权力边界。这份清单既要基于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做到收放有据、各归其位、没有遗漏。还要具有动态调整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作出研判和调整。
要进一步厘清上下级权责关系。在现实的层级关系中,权力往往集中在上级政府,而事情和责任却一级级往下压。这种权责不对等的现象导致了基层负担的加重。因此,要明确权责关系,坚持“谁的孩子谁抱走、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上级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就不要压给基层单位;上级部门不能只是动嘴,更要勤跑腿,切实做到防止层层转嫁责任。
要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力戒层层加码。过去一些地方实行的“千分制”甚至“双千分制”“三千分制”考核体系,以及考核频率过高、排名靠后的约谈、问责或者一票否决等做法,实质上依靠泛化和简单化的问责推动日常工作,造成了表面执行、实际作假的后果。因此,对乡镇(街道)工作成效的衡量,应该以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执行情况为依据,防止部门以考核为名向基层转嫁责任。
只有坚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从梳理清单、明确职责、强化监督等多方面入手,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健全乡镇权责体系,才能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切实让干部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